新疆局举办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培训班
来源: 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日期:2018-09-11 15:06:00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提高各市州局申诉人员处理消费者投(申)诉能力,9月7日至8日,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全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培训班。各市州局共21名申诉处理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介绍了快递业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的情况,通报了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局申诉处理情况。并针对下一步消费者申诉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申诉工作的重要意义。邮政业申诉工作是邮政行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邮政行业管理部门直接服务于企业和消费者的重要窗口,也是行业发展的晴雨表。申诉受理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申诉工作,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行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要严谨履职,切实担负起申诉工作责任。要摆正位置,厘清政府、企业、消费者三者的关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定判责处理、确保公平公正,有理有据有节处理好每一件申诉案件,合法合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求申诉工作者做好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发挥好“稳压器”“灭火器”作用。三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技巧。始终把学习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熟悉寄递服务操作流程。同时注重自身学习,掌握工作方法和规律,把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确保申诉处理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专业性和严肃性。四是要抓住重点,做好业务旺季服务保障。特别是“双11”“双12”等快递业务旺季和重大活动期间,要认清申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做好旺季期间申(投)诉准备工作,督导企业做好申诉问题的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衔接与联动,认真做好今年快递旺季期间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确保行业平稳运行,安全畅通。

  此次培训课程紧凑、内容丰富,邀请了“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专家对申(投)诉受理技巧进行讲解,区局就《快递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标准、消费者申诉处理新系统和申诉受理业务等为大家进行了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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