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要求,近日,在辽宁大连市邮政管理局的安排部署下,大连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顺利完成了上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年报公示工作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制定实施方案;二是编制年报。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三是认真填报。仔细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10个方面,并认真核实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四是保密审查。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按时完成公示工作。
下一步,邮政业发展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积极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和市编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自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