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安全监管司和安全中心 联合举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
来源: 国家局安全监管司 日期:2021-11-30 10:20:00

11月25日下午,安全监督管理司和邮政业安全中心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联合举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业安全中心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安全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林虎同志主持培训,邮政业安全中心副主任高黎明同志参加培训,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曾明荣所长应邀到课辅导。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新任务、新特点,围绕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防范应对新问题新风险、强化违法行为惩处等5个方面进行了修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曾明荣所长以《<安全生产法>修正解读与落实建议》为题,结合参与修订《安全生产法》的特殊经历以及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对修正背景、修正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落实建议,并围绕行业管理部门责、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用工形式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深入交流、答疑解惑,授课内容主旨鲜明、逻辑清晰、资料详实,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强化“依法治安”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就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林虎同志在主持培训时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安全中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上来,进一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新法规、新要求的学习理解,切实转变安全监管观念,提高对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抓好省市两级以外处理场所“两项任务”整治工作,年内全面完成省级、发生过亡人事故和风险隐患突出地市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四不”问题整治第一阶段任务目标,不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邮政业安全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安全监督管理司负责同志,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处全体干部;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同志和各处负责同志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省、市两级邮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普遍服务处(科)和本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京ICP备16047217号 |  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 邮编: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