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设立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88号)、《中央编办关于调整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事业编制有关事宜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19号)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安全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20〕45号)文件规定成立,内设八个正处级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资源的管理、应用开发和安全保护。

(二)参与邮政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研究,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参与邮政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参与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通信安全的特殊保障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和应急值班值守、应急信息报送。

(五)承担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邮政业禁毒、反恐、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北京主机房和合肥灾备中心的管理和维护。

(七)参与拟定邮政业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

(八)开展寄递服务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安全认证工作。

(九)承担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十一)完成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